一、禮物輕重要得當 一般講,禮物太輕,意義不大,很輕易讓人曲解為瞧不起他,尤其是對關系不算親密的人,更是如此,而且假如禮太輕而想求別人辦的事難度較大,成功的可能幾乎為零。但是,禮品太珍貴,又會使接受禮物的人有納賄之嫌,特別是對上級、同事更應留意。除了某些愛佔便宜又膽子特大的人之外,一般人就很可能婉言謝絕,或即使收下,也會付錢,要不就日後必然想法還禮,這樣豈不是強迫人家消費嗎?假如對方拒收,你錢已花出,留著無用,便會生出很多煩惱,就像平凡人們常說的花錢找罪受,何苦呢。因此,禮物的輕重選擇以對方能夠痛快接受為標准,爭取做到少花錢,多辦事;多花錢辦好事。
二、送禮距離要相宜 送禮的時間距離也很有講究,過頻繁或距離過長都分歧適。送禮者可能手頭寬裕,或求助心切,便時常大包懸地送上門去,有人認為這樣大方,一定可以博得別人的好感,細想起來,實在不然。由於你以這樣的頻率送禮目的性太強。另外,投桃報李,人家還必需還情於你。一般來說,以選擇重要節日、喜慶、壽誕送禮為宜,送禮的既不顯得突兀虛套,受禮的收著也心安理得,兩全其美。
三、禮品要有意義 禮物是感情的載體。任何禮物都表示送禮人的特有心意,或酬謝、或求人、或聯絡感情等等。所以,你選擇的禮品必需與你的心意相符,並使受禮者覺得你的禮物非同平常,倍感貴重。
本文標題:禮品重在禮,而不在於品